脑瘫儿童粗大运动功能的评估GMFM

发布时间:2021-7-8

粗大运动功能评估(grossmotorfunctionmeasure,GMFM)

是一种经过标准化的、观察性的评估工具。对粗大运动进行量化评定的一种方法,此量表是为脑瘫儿童设计的,主要测定脑性瘫痪儿童的粗大运动功能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的临床方法。

一、量表的作用

GMFM所测试的是被测儿童完成某个项目的程度的多少,用不同的分数对患儿某一项运动功能进行量化,而不是评定完成动作的质量,其主要作用如下:

1、跟踪观察脑性瘫痪儿童粗大运动功能的发育状况,分析和预测不同类型、不同程度脑瘫患儿粗大运动发育轨迹和结局。

2、判断各种干预和治疗方法对脑性瘫痪儿童粗大运动的影响,以及各种方法之间的疗效对比。

1)判定运动训练的疗效

2)判定注射肉毒毒素后的疗效

3)判定外科手术的疗效

4)判定肌力训练的疗效

3、和其他评定指标相结合,全面分析影响运动功能的因素,有效促进脑瘫患儿运动发育的研究和运动控制的研究。

4、GMFM是目前公认的粗大运动测试量表,可和其他量表进行平行效度分析。

研究证明,正常的5岁儿童应该能完成所有88项测试。

二、量表的组成

GMFM88共有88项,将全部内容区分为五个能区,每项原始分为3分,总原始分为分。

1)卧位与翻身能区:计17项,总原始分为51分。

2)坐位能区:计20项,总原始分为60分。

3)爬和膝立位能区:计14项,总原始分为42分。

4)立位能区:计13项,总原始分为39分。

5)行走与跑、跳能区:计24项,总原始分为72分。

三、评分标准

GMFM每一项都为4级评分,具体标准如下:

0分:完全不能进行要求的动作(动作没有出现的迹象)。

1分:可完成动作的一部分(动作开始出现),完成动作的10%以下。

2分:部分完成动作,可以完成动作的10%-90%。

3分:可全部完成动作。

四、测试的要求

*时间要求

完成一次评估大约要花45-60分钟,如果一次完成测试有困难,可以分为多个部分进行,在上个部分完成的动作在下个部分中不应重复,全部测试必须在一周内完成。

*场地要求

测试的房间应该要足够大,温度适宜。所有需要用的设施都应该提前准备好,对设施进行的任何改动都应该记录,保持前后一致。卧位和翻身、坐、腹爬和四爬的项目应该在垫子上进行,站立和走、跑、跳的项目应该在地板上进行(部分可在垫子上)。被测儿童应尽量少穿衣服,不可以穿鞋。

五、测试间隔时间

*小于1岁的孩子,至少3个月一次,最好每个月一次;

*1-3岁的孩子,3个月一次;

*3-6岁的孩子,接受康复治疗者3个月一次,观察者6个月一次;

*6岁以上的孩子,可以一年一次。

六、应用的工具

1、测试场所的地板

要求表面光滑,质地较硬的地板。

2、地板上的画线与圆

1)间隔20cm,长约6m的两条直线。

2)长6m、宽2cm的直线

3)直径60cm的圆

3、垫子

厚度最大2.5cm,面积1.2m*2.4m的训练用垫子。

4、玩具

1)用一只手或两只手能触到的、能引起小儿兴趣的玩具,以及高度约10cm的玩具。

2)在评定时应用的能提高小儿兴致的玩具。

5、小凳子

高度小于90cm的小椅子,小儿坐于其上时必须使其足部能着地。

6、大长凳

用于立位和向侧方走的项目测试,适当高度(高度在小儿的肩和腰之间)的大凳子,也可用桌子。

7、平行棒

8、秒表或带秒针的表

9、棒:长度为30-60cm

10、大的物品或玩具

用两只手拿的大的物品或玩具,如足球大小的球等。

11、阶梯:标准高度(15cm)的有6层的阶梯。

七、各能区测查内容

A区——仰卧与翻身

仰卧:砖头、双手至中线、抬头、屈髋膝(双侧)、伸手过中线(双侧)、翻身至俯卧(双侧)

俯卧:竖头、前臂支撑、前臂分别承重、翻身至仰卧(双侧)、身体转动90度(双侧)

B区——坐位

仰卧拉起至坐位、仰卧翻至右/左侧至坐位、辅助胸部坐位维持3-10秒、双上肢支撑维持坐位5秒、无上肢支撑维持坐位3秒、独坐位躯干前倾取物、向左右后45度取物后重新坐直、右/左侧坐维持5秒、坐位转至俯卧、坐位转至四点支撑位、坐位沿轴心转90度;墙坐四肢悬空维持10秒、站立位转墙坐位、除站立位以外体位转至小/大凳上的坐位。

C区——爬和跪

俯卧位向前匍匐、俯卧位转为手膝位、手膝位负重维持10秒、手膝位转为坐位、手膝位时向前伸右/左臂、手膝爬和蹭移、交替向前爬、手膝/脚负重向上/向下爬4级台阶

辅助下自坐位至高跪位保持10秒、高跪位右/左辅助转为右/左半跪保持10秒、高跪位前行10步。

D区——站

在地上拉大凳站起、维持站立3秒、单手扶凳抬右/左足维持3秒、站立20秒、单足(右/左)站立10秒、墙坐位转至站立、高跪位经右(左)膝半跪位变成站立位、站立有控制地坐下、站立至蹲下、站立捡拾地上物品后再回站立位。

E区——走、跑、跳

走:手扶凳向右/左侧行5步、牵手(双手/单手)前行10步、向前独行10步、前行10步停步转身度返、退行10步、双手持物前行10步、在20cm的平行线内前行10步、沿2cm的直线前行10步、单足(右/左)跨过膝高的杆。

跑:跑4、5m停住返回、单足(右/左)踢球

跳:双足跳30cm高与远、单足(右/左)在圈中跳10下、扶扶手交替上下4级阶梯、交替上下4级阶梯、在台阶上双足同时跳下。

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下肢)

GMFCS是根据脑瘫儿童运动功能受限随年龄变化的规律所设计的一套分级系统,完整的GMFCS分级系统将脑瘫患儿分为5个年龄组(0-2岁、2-4岁、4-6岁、6-12岁、12-18岁),每个年龄组根据患儿运动功能从高到底分为5个级别(I级、II级、III级、IV级、V级)

(一)2岁粗大运动功能分级

I级——婴儿能在坐位与其他体位之间进行转换、坐着可双手自由操作;会手膝位爬;能扶物站起;扶物迈几步;18月-2岁小儿无辅助独行。

II级——婴儿用双手支撑保持在地板上坐位;能俯爬或手膝为爬;可能会扶物站起,也可能会扶物迈几步。

III级——支撑婴儿腰部可以保持在地板上坐位;可俯卧翻至仰卧;可向前俯爬。

IV级——婴儿头控可,但需支撑躯干保持坐位;会翻身至仰卧,可能会翻身至俯卧。

V级——婴儿不能保持俯卧位和坐位时头与躯干抗重力姿势;需辅助进行翻身。

(二)2-4岁粗大运动功能分级

I级——坐在地板上双手自由操作;无辅助下在坐、站位与其他体位之间变化;无辅助的独行。

II级——可坐在地板上;但双手自由活动时,不能保持平衡;能独自从坐位转换为其他体位;自己拉至站位;有交替手膝位爬行或扶物走、或以移动设备辅助行走。

III级——需辅助以“W”型保持在地板上坐;俯爬或手膝非交替爬行;可能会自己拉至站立和短距离扶走;移动设备/成人辅助控制方向和转身;室内短距离走。

IV级——能做在合适的椅子上;辅助下可以坐在椅子上或从椅子上移出。

V级——儿童没有独立移动的能力。

(三)4-6岁粗大运动功能分级

I级——不用手支持能坐、离椅子;不扶物品可从坐位、椅坐位到站立;能在室内、外行走;有跑跳能力,可以上楼梯。

II级——椅坐位可双手自由操作;上肢辅助下可以从坐位到站立;在室内外走短距离;会扶栏上楼梯;不会跑跳。

III级——骨盆与躯干支撑下可以保持椅坐位;扶住稳定物体可以坐、离椅子;在移动设备辅助下可在平坦地面行走,成人帮助上下楼梯。

IV级——在姿势矫正椅中保持坐位;成人帮助或扶住稳定物体可以坐、离椅子;使用步行器并在监视下短距离直线步行。

V级——儿童没有独立移动能力。

(四)6-12岁粗大运动功能分级

I级——不受限制在室内外行走和上楼梯;会跑跳,但速度、平衡和协调性减低。

II级——可以在室内外行走、扶栏上楼梯;有一定的跑跳能力。

III级——可以应用移动设备辅助室内外行走;扶栏上楼梯;以驱动轮椅进行长距离移动。

IV级——保持6岁前已有功能;以驱动轮椅进行自我移动。

V级——儿童没有独立移动能力,需要被人转运。

总分级

I级——不受限制的行走;仅在高级的粗大运动技巧方面有限制。

II级——不用辅助手段,限于社区和户外行走。

III级——可利用辅助移动的设备在社区和户外行走。

IV级——自己移动受限;需使用运输或助力工具在社区和户外移动。

V级——甚至在使用辅助技术时自己移动仍严重受限。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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